公告

澳大利亚对华镀锌板发起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

2016-08-31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16830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6/86公告称,应Synn Industrial Co., Ltd、江阴宗承钢铁有限公司(Jiangyin Zongcheng Steel Co., Ltd)、烨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Yieh Phui Enterprise Co., Ltd)和鞍钢股份有限公司(Angang Steel Company Limited)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镀锌板(Zinc Coated (Galvanised) Steel)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调查期为201571日~2016630日,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7210.49.00557210.49.00567210.49.00577210.49.00587212.30.00617225.92.00*38*7225.92.00*71*。利益相关方最晚不迟于2016106日提交本期中复审立案调查相关书面材料。

201295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和台湾地区的镀锌板和镀锌铝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171~2012630日,损害调查期自200771日起。20121126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镀锌板和镀锌铝板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171~2012630日,损害调查期自200771日起。201385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和台湾地区的镀锌板和镀锌铝板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大陆涉案镀锌板的倾销幅度为6.8% ~62.9%、补贴幅度为5.2%~22.8%;韩国涉案镀锌板的倾销幅度为<2%~28.5%;台湾地区涉案镀锌板的倾销幅度为<2%~8.6%;中国大陆涉案镀锌铝板的倾销幅度为5.5%~19.3%、补贴幅度为5%~21.7%;韩国涉案镀锌铝板的倾销幅度为<2%~7.7%20141013日,新出口商江阴宗承钢铁有限公司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镀锌板进行反倾销快速复审。201631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称,修改本案原始双反终裁公告的涉案产品描述。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官网)

  (许 立编译)

 原文:

http://www.adcommission.gov.au/cases/EPR%20351%20%20450/EPR%20365/001%20-%20ADN%202016-8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