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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对进口罐装蔬菜产品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2026-09-17 14:50:01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6915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加拿大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于202699日对进口罐头蔬菜产品(Canned Vegetable Goods)作出保障措施肯定性终裁,认定进口增加是造成国内产业严重损害的主要原因,建议以关税配额形式实施保障措施。具体如下:第1年配额为13,000,000公斤,超配额附加税为50%;第2年配额为13,260,000公斤,超配额附加税为45%;第3年配额为13,525,200公斤,超配额附加税为40%。措施建议实施3年,至203015日。

本案不适用于原产于墨西哥、智利、以色列、韩国、巴拿马、秘鲁、哥伦比亚以及享受加拿大普遍优惠制(GPT)的发展中国家(地区)的产品。涉案产品的加拿大税号为2005.40.00.002005.51.90.192005.51.90.902005.59.00.002005.80.00.002005.99.11.002005.99.19.002005.99.20.192005.99.20.992005.99.90.152005.99.90.182005.99.90.192005.99.90.982005.99.90.99

2026316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进口罐头蔬菜产品发起保障措施调查。2026619日,加拿大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征收为期200天的保障措施税。案件调查期为202311日至20251231日。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潘晓君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8CAN4.pdf&Open=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