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欧盟对华缬氨酸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6-02-14 12:30:13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62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缬氨酸(Valin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希杰(沈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CJ (Shenyang) Biotechnology Co., Ltd.]税率为31.3%、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Bayannur Huaheng Biotechnology Co., Ltd.)为53.8%、其他合作企业(详见原文附件)为42.2%、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53.8%。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2922 49 85TARIC编码为2922 49 85 87)。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41219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缬氨酸发起反倾销调查。2025814日,欧盟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101日至20249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1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600319